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4年陸河縣整治耕地撂荒 保障糧食安全工作措施》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農業農村局反映。
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陸河縣整治耕地撂荒
保障糧食安全工作措施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確保順利完成上級下達糧食生產目標和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24年陸河縣整治耕地撂荒、保障糧食安全工作措施。
一、壓緊壓實糧食生產責任。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深刻認識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統籌抓好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各鎮要根據縣下達的全年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任務,認真分析研判,逐級制定全年糧食生產計劃,具體落實到鎮、村、組,精準落實到具體的農戶和新型主體。
二、嚴格依法依規管地。各鎮要廣泛宣傳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廣東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撂荒耕地。對撂荒耕地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停止發放農業補貼。對享受補貼又不從事農業生產,并造成耕地撂荒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持續開展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對有利于撂荒耕地恢復耕種的事項作出約定。撂荒耕地的,發包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農作物種植周期催告其限期恢復耕種;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恢復耕種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不改變原土地承包關系的情況下,可以將撂荒耕地交由他人代耕或者組織代耕,或者通過引導流轉土地經營權、提供托管服務等方式恢復耕種。
四、全力保障“米袋子”工程。積極發動廣大群眾和經營主體從事水稻種植,對種植早稻50畝以上(含本數)的種植單位(戶),縣財政給予每畝補助資金300元,并在各級現代農業生產資金項目上給予優先支持。各鎮村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主動作為,幫助種糧企業(大戶)完成土地流轉,及時協調解決種糧過程中的各類問題,確保種糧主體無障礙耕作。
五、加大水稻保險支持力度。水稻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戶自籌部分資金全部由縣財政統籌解決,切實幫助種糧主體規避和化解自然災害風險,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
六、加強農業技術指導。組織本縣農業專業技術人員成立農業科技指導組,加強重大病蟲害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及時發布監測信息,為種植戶提供無償技術指導。
七、加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資金投入??h農業農村局要加快推進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為保障糧食安全奠定基礎。各鎮也要對農田水利設施進行排查,想方設法逐步解決群眾農業生產用水難問題。
八、加大涉農信貸扶持力度。優先向農擔公司推薦符合信保條件要求的水稻種植合作社、種植大戶,著力解決種糧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九、拓寬糧食銷售渠道??h發改部門要鼓勵引導糧食儲備企業結合地方儲備糧收儲、輪換,積極參與本地早稻收購,會同各鎮以“訂單式”種植助農增收??h供銷部門要積極推介縣域優質糧食產品,精準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h直機關單位、學校、社會團體等工會和食堂要優先采購本縣大米產品,切實增強農戶種糧信心。
十、建立督查及懲戒制度。成立縣專項工作督查組,對各鎮落實糧食安全生產和撂荒耕地復耕情況進行督查。行政村出現1處連片10畝以上丟荒的,對所在地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及鎮駐村責任人進行問責;所在鎮出現3處連片10畝以上丟荒的,對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